- 校史编研
天大荣光之为周恩来做辩护的钱俊律师
“窃查天津警察厅,以各界代表马千里等二十人,有妨害安全,私擅监禁,妨害公务,侮辱官员,并骚扰公署等行为,请求贵同级检察厅,依法起诉等情……惟查本案发生之原因,实由学生等鉴及外交紧迫,国势危亡,身为国民分子,岂忍束手待毙。遂痛心疾首,奋力呼号,冀挽危亡于万一。斯志也,纯由天良而发,热诚所激,岂有他哉。况彼时皆赤手从行,严守秩序,则所谓强暴胁迫,妨害治安等行为,何由而得。乃当道者不念救国之苦衷,曲予保全,反横加逮捕,任意拘留。稍有天良,稍有国家思想者,孰不为之痛心哉。兹本案既经贵厅依法审判,辩护人理合将马千里等二十人,不应受刑事上之制裁之确切理由,追加辩护书于左……查公判请求书第四项,认周恩来等四人聚众,意图强暴胁迫……辩护人查遍各卷,实无证据证明周恩来等四人有强暴胁迫之行为……”这段铿锵有力的辩护词,正是北洋大学法科优秀毕业生钱俊律师在法庭上为参加五四运动被捕的周恩来、马千里等进步学生而辩护的。
(北洋大学学生游行队伍包围省长衙门)
(释放后的合影,前坐者左为张若名.右为郭隆真,站第三排右二为周恩来)
北洋大学自创办之初就创立了法科,师资力量和课程设置在当时国内首屈一指,人才辈出。北洋大学非常重视人才培养,1911年学校设置的法律专业课程多达15门,有法律原理学、中国古今历代法制考、民法及民事诉讼法、交涉法、东西各国法制比较、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罗马法等,所学法律课程涉猎古今中外各个领域,许多课程还由优秀外籍教习授课。张务滋和钱俊是法科甲班的同班同学,经过四年在北洋大学的认真学习,他们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知识,为其后来成为知名律师奠定了坚实基础。
(钱俊北洋大学毕业证书存根)
另:《天津通志﹒司法行政志》中记载了为周恩来辩护的律师中,还有北洋大学法科另一位优秀毕业生张务滋的名字,但事实上张务滋并未参与此案,而张务滋在旧时天津乃至全国律师界,也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承办了很多案件。
参考资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译室主编,五四爱国运动(上),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01,第106页
(2)南开大学历史系,天津历史博物馆编,五四前后周恩来同志诗文选,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12,第190页
(3)陈德第主编.河北工业大学百年校庆专集之二—代代风流1903—2003[M]. 2004
(4)刘广定著.理性之光:民国著名律师刘崇佑[M]. 2015
(5)王月宗等. 邓颖超光辉的一生[M]. 1992
(6)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司法局编著. 天津通志 司法行政志[M]. 2008
(7)杨仲凯.《三律师为周恩来辩护—沽上律法谈往》.今晚报2022.02.28